低合金鋼中Q235A和Q235B中的A、B是質量等級的區別,其最主要的區別在于是否需要做常溫沖擊試驗,A不需要做,B需要做。 還存在一些細微區別,Q235A與Q235B的其他區別: 1、化學成分:Q235A:C:0.14~0.22:Mn:0.30~0.65;S:0.050 Q235B:C:0.12~0.20:Mn:0.30~0.70;S:0.045 2、力學性能:拉伸試驗沒有區別,沖擊試驗A不做,B做20度沖擊試驗,V型沖擊功(縱向)J不小于27。 強度都是一樣的,僅機械,化學性能有一些差別。一般來講,南方地區,無動力荷載的非焊接構件采用Q235a是可行的;無動力荷載的焊接構件采用Q235a也是可行的,但應保證含碳量<=0.2%,主要保證可焊性;Q235b一般用在焊接,有動力荷載的結構上。鋼材的選用,可見《鋼結構設計手冊》一書。 Q235是普通碳素結構鋼的牌義是:屈服點大于235MPa,質量等級分為:A.B.C.D四級,依次提高. 號,其意Q235A成分:C--0.14-0.22,Mn--0.30-0.65, Si--0.3, S--0.05, p--0.045 Q235B成分:C--0.12-0.20,Mn--0.30-0.70, Si--0.3, S--0.045 P--0.045 以上各合金元素含量均為百分比.$ L$ q: R# l9 @4 P; F' v2 S
GB50018第3.0.1條指出:“在現行國家標準《碳素結構鋼》中提出:‘A級鋼的含碳量可以不作交貨條件’,由于焊接結構對鋼材含碳量要求嚴格,所以Q235A級鋼不宜在焊接結構中使用。”. K' L2 m* W7 L0 h
GB50017第3.3.3條指出:“在焊接結構中,建筑鋼的焊接性能主要取決于碳含量,碳的合適含量宜控制在0.12%----0.2%之間,超出該范圍的幅度愈多,焊接性能變差的程度愈大。因此,對焊接承重結構尚應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證。* o# Z B9 v+ B. S( {
近來,一些建設單位希望在焊接結構中用Q235--A代替Q235--B,這顯然是不合適的。國家標準《碳素結構鋼》GB/T700及其第1號修改通知單(自1992年10月1日起實行)都明確規定A級鋼的碳含量不作為交貨條件,但應在熔煉分析中注明。從法規意義上講,不作為交貨條件就是不保證,即使在熔煉分析中的碳含量符合規定要求,亦只能被認為僅供參考,可能離散性較大,焊接質量就不穩定。也就是說若將Q235--A·F鋼用于重要的焊接結構上發生事故后,鋼材生產廠在法律上是不負任何責任的,因為在交貨單上明確規定碳含量是不作為交貨條件的。為了確保工程質量,促使提高鋼材質量,防止建筑市場上以次充好的不正常現象,故建議對焊接結構一定要保證碳含量,即在主要焊接結構中不能使用Q235--A級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