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社區(qū)里參與了關于質(zhì)量(注:這里所講的是指物理學中的“質(zhì)量”,不是QC管理中的質(zhì)量,下同)單位“l(fā)b”與壓力、壓強單位“MPa”之間換算的討論(http://bbs.cmiw.cn/forums/166317/ShowPost.aspx),現(xiàn)在事情好象是完結了,提出問題的樓主好象也得到了滿意的答復。但是我總覺得有點不妥,有點不夠嚴謹、不夠完美的感覺,故而抽空翻閱了一些資料,對比了一些換算公式,悟出一點心得,在此與大家分享、商榷。
% ?8 G1 j+ N, ?( Z/ {. b: c 在我的心目中一直是這么認為的:物理學中“質(zhì)量”的表示單位,kg or lb等,與“重力”的表示單位kgf or lbf等和“壓力、壓強”的表示單位MPa等是有著明顯區(qū)別的。正如中國計量出版社在1986年12月出版的[法定計量單位實用指南]一書中所提及的:“在力學和熱學領域中,采用SI(注:國際單位制,下同)后與舊工程制不同的重要之處,在于嚴格地區(qū)分開了質(zhì)量和力,或者說重量和重力。”(摘自該書第44頁第4~5行)。 # q n1 m0 O) E- x2 ]+ i
我們知道,物理學中所指的質(zhì)量(重量),是指某一物體所自有固定的質(zhì)量(如千克、磅等);而重力(kgf-千克力)的定義為:“質(zhì)量為1kg的物體,在地球的引力場中產(chǎn)生標準重力加速度時所受的力”。(摘自該書第46頁第10~11行)。根據(jù)此論據(jù),很明顯重力是質(zhì)量加上一個外在條件(即在地球的引力場中產(chǎn)生標準重力加速度時所受的力)的結果。
( l9 o6 a$ ?& E# u1 O. M 我們亦知道,要將兩件事物進行比較,或兩個數(shù)值換算,必須此兩者的條件是相等的,那比較和換算才有意義。那既然有了上述結論,那“l(fā)b”與“MPa”相互之間的換算就失去了理據(jù)的支。事實上在眾多的換算表上,也沒有兩者直接換算的資料。 以上所述,是本人對此事的一點見解。由于本人學識有限,資料不全,難免存在錯漏,希望得到眾多社友的斧正。謝謝! 0 _5 P4 s+ t+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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