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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別不把競業限制協議和保密協議當回事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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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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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競業限制期內,原公司逾期拒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逾期超過三個月,并非協議自動作廢,只是勞動者獲得單方解除協議的權利,可以通知原單位解除,也可以繼續履行協議,然后申請仲裁。
競業限制補償費用有相關的標準不?
原公司不支付費用,這點就不違法?樓主是律師,從法律的角度上給科普一下。如果超過三個月沒支付相應費用,那競業協議是不是應自動作廢?
競業限制協議補償金是離職后才開始支付的。
值得一提的是:簽了競業限制協議,如果解除勞動關系后公司不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也不能違反協議,可以等到未支付的補償達到三個月后請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保密是必須的,所以在職時不支付保密法,競業限制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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