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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來廣東投資創業 虧了政府補償一半
孵化器內首貸項目出現壞賬,本金損失也由銀行、省、市財政分擔,該政策4月起實施
南都訊記者賀蓓小伙伴們,大膽來廣東創業吧。4月8日,省科技廳官網公布了《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投資及信貸風險補償資金試行細則》。這對于科技企業在孵化器內投資創業的項目來說,絕對是一大利好。
在孵化器內創業投資失敗的項目,省、市兩級財政的創業投資風險補償資金,將按你項目投資損失額總共50%給予補償。如果首次貸款項目出現壞賬,壞賬項目貸款本金將由銀行、省、市財政三方分擔全部損失。這個利好政策4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記者從細則中了解到,對孵化器內創業投資失敗項目,省財政創業投資風險補償資金按項目投資損失額的30%給予創業投資機構補償。當地市財政創業投資風險補償資金按項目投資損失額的20%給予創業投資機構補償。(注:創業投資風險補償的標的為創業投資機構在財務年度內,因投資失敗導致清算或減值退出而形成的實際投資損失金額)
對在孵企業首貸出現的壞賬項目,銀行按壞賬項目貸款本金10%分擔損失,省財政和當地市財政信貸風險補償資金分別按壞賬項目貸款本金50%和40%分擔損失。(注:在孵企業首貸項目是指科技企業孵化器內在孵企業首次貸款項目)據悉,省財政對單個項目的風險補償或本金損失補償金額不超過200萬元。當地市財政對單個項目的風險補償或本金損失補償金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設立上限。
哪些項目可獲創業投資風險補償
當然,不是所有創業項目都能獲得財政補償的。文件規定,創業投資風險補償資金的支持對象為:具有融資和投資功能,投資于科技企業孵化器內初創期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機構。
所謂科技企業孵化器內初創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是指企業的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科技企業孵化器場地內的以下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5年,職工人數不超過300人,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20%以上,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年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擁有自主科技成果(含專利、新技術產品、專有技術等)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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