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9月份買了一套全自動的噴砂設備,說實在話,沒有什么技術含量,但是我們都很重視,親自跑制造工廠多次,就我們產品的特性,提出我們對設備的要求,和自動的一些要求(因為我們手動噴砂已經10多年了,對其工藝可以講非常熟悉,這次買機器,只是想減輕人的勞動強度和改善環境而已)。但供方工廠不認同我們的提議,說他們有更好的方法,說同樣可以達到我們的要求,并且更好操作。我們作為購買方,自然是要尊重制造方的啦,因為就制作噴砂機而言,他們才是專家啊! 正所謂“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機器送來后。他們的工程師試機,在外部條件已經全部齊備的情況下,他的設備根本達不到我們的(合同)要求,為了趕生產,無奈之下,我不得以重啟舊的人工手動噴砂。而新機器則成了擺設,多番聯系制造廠,他們則提出N種自動的方案,要增加NN萬投資,我還敢相信他們,去花這個錢么?! 上面是既成事實的個案,當前則有個正在商議過程的買賣。一臺設備,價值不高,十萬以下,雙方買賣的基本意向已經確認,目前就卡在付款和送貨的環節上,由于貨在北方,付30%,他們把貨發到東莞的物流公司,這時候要我們付清余款,他們才讓物流公司送貨給我們。只有這一種方案,其他的免提!怎么辦好? 如果有一個如追風傳說社友所講的那樣,買賣雙方經過一個有權威性的中介機構,我想這些問題就比較好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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